命令

事業機構支付職業訓練費用審核辦法 第 5 條

條文全文

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委託辦理訓練費用,指左列職業訓練之費用: 一、委託職業訓練機構辦理員工之職業訓練。 二、委託前款以外之國內外訓練、教育、學術研究機構辦理員工之進修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