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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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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條
命令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辦事細則 第 6 條
最新修正:
2014-02-14
條文全文
訓練推廣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結合區域資源辦理職前及在職訓練。 二、地方政府辦理職業訓練之補助。 三、事業單位辦理職業訓練之推動。 四、委外辦理職業訓練之補助、查核及督導。 五、區域職業訓練資源之開發、輔導、運用及評鑑。 六、工會團體辦理失業者職前訓練之補助。 七、結合區域資源推動區域相關產業人才訓練。 八、訓練品質規範及職能課程之推廣及運用。 九、其他有關職業訓練之推動、服務及管理事項。
第 5 條
第 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