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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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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條
命令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辦事細則 第 10 條
最新修正:
2014-02-14
條文全文
特定對象及學員輔導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特定對象之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 二、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之推動。 三、多元就業開發業務之辦理。 四、學員生活、學習及心理之輔導。 五、學員相關登記、醫務、膳食等業務之辦理與宿舍之管理及維護。 六、學員就業輔導與追蹤服務之研擬及執行。 七、學員之保險及退訓賠償。 八、職業災害勞工之職業重建。 九、其他有關特定對象及學員輔導事項。
第 9 條
第 1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