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回首頁
首頁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辦事細則
›
第 14 條
命令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辦事細則 第 14 條
最新修正:
2014-02-14
條文全文
青年職涯發展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青年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及創業諮詢業務之辦理。 二、青年職涯活動之辦理。 三、青年就業促進相關方案之辦理。 四、大專校院辦理青年就業相關業務之協助。 五、結合區域資源辦理青年就業促進措施。 六、青年就業相關議題之研究發展。 七、青年就業輔導與追蹤服務之研擬及執行。 八、青年就業志工推動。 九、其他有關青年職涯發展中心事項。
第 13 條
第 1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