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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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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條
命令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辦事細則 第 8 條
最新修正:
2014-02-14
條文全文
就業促進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求職求才之就業服務之督導及協調。 二、聘僱外國人前國內招募及外國人轉換雇主業務之辦理。 三、資遣、關廠歇業後之就業服務與資遣通報之勾稽及查核。 四、短期就業之促進措施。 五、創業之協助。 六、職業輔導及職業心理測驗之辦理。 七、一般簡易諮詢、深度諮詢及職業訓練諮詢之服務。 八、個案管理及轉介服務之辦理。 九、就業保險失業認定之督導及協調。 十、其他有關就業促進事項。
第 7 條
第 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