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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處務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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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規程。
- 第 2 條局長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局長襄助局長處理局務。
- 第 3 條主任秘書權責如下: 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 三、各單…
- 第 4 條本局設下列組、室: 一、企劃管理組,分四科辦事。 二、納保組,分六科辦事。 三、…
- 第 5 條企劃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綜合業務之規劃…
- 第 6 條納保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納保業務之規劃及研擬。 二、事業單位、公司行號、機關團…
- 第 7 條保費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保費處理、欠費清理業務之規劃及研擬。 二、保險費收繳之…
- 第 8 條普通事故給付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勞工保險生育、老年給付、就業保險給付與積欠工資…
- 第 9 條職業災害給付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勞工保險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傷病、失能、死亡、失…
- 第 10 條勞工退休金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勞工退休金業務之規劃及研擬。 二、勞工退休金之提…
- 第 11 條數位服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數位服務發展與資通安全策略之擬訂及推動。 二、數位…
- 第 12 條國民年金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民年金業務之規劃及研擬。 二、與相關社會保險資料…
- 第 13 條農民保險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農民健康保險、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農民退休儲金與老年…
- 第 14 條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議事、出納、財務、營…
- 第 15 條人事室掌理本局人事事項。
- 第 16 條政風室掌理本局政風事項。
- 第 17 條主計室掌理本局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 第 18 條本局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 第 19 條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