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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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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條
第 三 章 研發成果之管理及運用
勞動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 16 條
最新修正:
2020-04-21
條文全文
國有研發成果之被授權人,未經本部同意,不得將該研發成果再授權他人。
第 15 條
第 1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