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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處務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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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條
命令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處務規程 第 6 條
最新修正:
2019-10-04
條文全文
職業安全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職業安全政策、法規與制度之研擬、推動及督導。 二、營造業職場安全政策與相關措施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三、不屬營造業之一般行業職場安全政策與相關措施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四、機械、設備與器具安全制度之規劃、推動及管理。 五、危險性機械與設備代行檢查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六、職業安全輔導方案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七、職業安全管理與教育訓練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八、其他有關職業安全事項。
第 5-1 條
第 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