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

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第 4 條

條文全文

本標準所稱時量平均濃度,其計算方式如下: 第一次某有害物空氣中濃度x工作時間+ 第二次某有害物空氣中濃度x工作時間+.. +第n次某有害物空氣中濃度x工作時間 ───────────────────=時量平均濃度 總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