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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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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條
命令
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第 6 條
最新修正:
2025-04-11
條文全文
本標準所稱 ㎎/m^3 為每立方公尺毫克數,指溫度在攝氏二十五度、一大氣壓條件下,每立方公尺空氣中粒狀或氣狀有害物之毫克數。
第 5 條
第 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