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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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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條
命令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 第 9 條
最新修正:
2022-03-14
條文全文
中央主管機關、投保單位及保險人依前條規定所取得之資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相關資料之保有、處理及利用等事項,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為之。
第 8 條
第 1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