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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費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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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條
命令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費收費標準 第 9 條
最新修正:
2016-10-03
條文全文
申請危險性機械或設備檢查資料之閱覽,每件次收取新臺幣五百元。複製檢查資料者,依勞動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收取複製費。
第 8 條
第 1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