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代行檢查機構管理規則

第 33 條

條文內容

代檢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公開表揚: 一、平時督導及年終考評成績優良者。 二、自行研究有關檢查技術規範具有功效者。 三、其他特殊優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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