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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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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條
第 三 節 荷重
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 11 條
最新修正:
2019-11-11
條文全文
結構部分承載之荷重種類如下: 一、吊籠之自重。 二、積載荷重。 三、升降慣性力。 四、走行慣性力。 五、風荷重。 六、地震荷重。 吊籠工作台不能水平移動者,前項第四款得不列入計算;如設置於室內者,前項第五款得不列入計算。
第 10 條
第 1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