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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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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條
第 三 節 荷重
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 12 條
最新修正:
2019-11-11
條文全文
積載荷重係指作用於工作台底板中心之集中荷重,其值應為下式計算結果以上: W=75(A+1),式中之W及A分別表示下列之值: W:積載荷重(公斤)。 A:工作台底板面積(平方公尺)。 椅式吊籠之積載荷重應為一百公斤以上。
第 11 條
第 1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