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回首頁
首頁
›
失業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
›
第 5 條
命令
失業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 5 條
最新修正:
2012-11-12
條文全文
中央健康保險局依前條經保險人確認之補助對象資料,計算其應自付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檢據向保險人辦理請撥款項及核銷事宜。
第 4 條
第 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