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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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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條
第 二 節 推介從事臨時工作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 38 條
最新修正:
2025-07-17
條文全文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用人單位所提之臨時工作計畫申請,經審查核定後,用人單位始得接受推介執行計畫。
第 37 條
第 3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