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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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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條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
第 8 條
條文內容
受僱者於非雇主所能支配、管理之工作場所工作者,雇主應為工作環境性騷擾風險類型辨識、提供必要防護措施,並事前詳為告知受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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