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八 章 基樁等施工設備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 123 條

條文全文

雇主對於基樁等施工設備之作業,應訂定一定信號,並指派專人於作業時從事傳達信號工作。 基樁等施工設備之操作者,應遵從前項規定之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