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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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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 條
第 二 節 減壓艙
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第 79 條
最新修正:
2014-06-25
條文全文
雇主應嚴禁與工作無關人員進入減壓艙及操作區域,並將有關安全須知揭示於勞工易見之處所。
第 78 條
第 8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