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章 工作場所及通路

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 12 條

條文全文

船方不得使工作者使用艙口樑為通道,並不得藉調整及運轉機械等理由,使工作者在艙口樑走動;雇主使勞工從事相關作業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