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九 章 附則

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 67-1 條

條文全文

自營作業者準用本標準有關雇主義務之規定。 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於碼頭從事裝卸作業,比照該事業單位之勞工,適用本標準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