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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職業訓練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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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條
命令
私立職業訓練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 19 條
最新修正:
2022-03-18
條文全文
私立職業訓練機構就設備安全管理,應採取下列措施: 一、依據作業內容不同,實施必要之進出管制方式。 二、妥善保管個人資料之儲存媒介物。 三、針對不同作業環境,加強天然災害及其他意外災害之防護,並建置必要之防災設備。
第 18 條
第 2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