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四 章 認可醫療機構應辦理事項

職業傷病診治醫療機構認可管理補助及職業傷病通報辦法 第 25 條

條文全文

保險人為審查本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所定健康追蹤檢查申請案件,認有資格疑義時,得洽請認可醫療機構協助評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