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傷病診治醫療機構認可管理補助及職業傷病通報辦法

第 47 條

條文內容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除第三十一條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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