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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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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5 條
第 一 節 一般規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115 條
最新修正:
2026-06-30
條文全文
雇主對於車輛機械應有足夠之馬力及強度,承受其規定之荷重;並應裝置名牌或相等之標示指出空重、載重、額定荷重等。
第 114 條
第 11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