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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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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4 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164 條
第 三 節 處置
條文內容
雇主為防止載貨台物料之移動致有危害勞工之虞,除應提供勞工防止物料移動之適當設備,並應規定勞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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