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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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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8 條
第 一 節 人體墜落防止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228 條
最新修正:
2026-06-30
條文全文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第 227-1 條
第 229 條
相關函釋
1999-01-07
(88)台勞安二字第 000344 號
有關移動式施工架安全上下設備之疑義
連結開啟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原文(新視窗)。標示「已廢止」者僅供沿革參考,請勿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