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回首頁
首頁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
第 240 條
第 一 節 電氣設備及線路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240 條
最新修正:
2026-06-30
條文全文
雇主對於高壓或特高壓用開關、避雷器或類似器具等在動作時,會發生電弧之電氣器具,應與木製之壁、天花板等可燃物質保持相當距離。但使用防火材料隔離者,不在此限。
第 239-1 條
第 24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