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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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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條
第 一 節 工作場所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25 條
最新修正:
2026-06-30
條文全文
雇主對於建築物之工作室,其樓地板至天花板淨高應在二.一公尺以上。但建築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 24 條
第 2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