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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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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2 條
第 一 節 電氣設備及線路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252 條
最新修正:
2026-06-30
條文全文
雇主對於有發生靜電致傷害勞工之虞之工作機械及其附屬物件,應就其發生靜電之部份施行接地,使用除電劑、或裝設無引火源之除電裝置等適當設備。
第 251 條
第 25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