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節 船舶解體

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 第 22 條

條文全文

為防止火災、中毒等災害,雇主應於工作場所設置救生索及特殊防護具。 雇主對防護具應經常檢查、保養、維護,並予必要之消毒,且妥為保管;遇有損壞應隨時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