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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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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條
第 二 節 船舶解體
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 第 22 條
最新修正:
2021-09-10
條文全文
為防止火災、中毒等災害,雇主應於工作場所設置救生索及特殊防護具。 雇主對防護具應經常檢查、保養、維護,並予必要之消毒,且妥為保管;遇有損壞應隨時補充。
第 21 條
第 2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