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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功能障礙者按摩工作輔導及補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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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條
命令
視覺功能障礙者按摩工作輔導及補助辦法 第 6 條
最新修正:
2015-01-13
條文全文
本辦法輔導業務之適用對象如下: 一、已從事或有意願從事按摩或理療按摩工作之視覺功能障礙者。 二、提供視覺功能障礙者服務之法人或團體。
第 5 條
第 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