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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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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命令
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 7 條
最新修正:
2014-06-13
條文全文
職業輔導評量之方式,按身心障礙者之個別狀況,依下列項目實施之︰ 一、標準化心理測驗。 二、工作樣本。 三、情境評量。 四、現場試做。 五、其他有關之評量方式。
第 6 條
第 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