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章 第二類外國人招募及聘僱許可之申請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31 條

條文全文

雇主不得聘僱已進入我國境內之第二類外國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期滿續聘或期滿轉換。 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