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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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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 條
第 五 章 第四類外國人聘僱許可之申請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50 條
最新修正:
2025-12-30
條文全文
本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之外國留學生,應符合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規定之外國學生身分。
第 49 條
第 51 條
相關函釋
2022-05-19
勞動發事字第 1110507399 號公告
勞動部公告提供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6 款規定工作與僑外學生申請從事同法第 50 條規定工作,應 採網路傳輸請項目方式申請項目
連結開啟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原文(新視窗)。標示「已廢止」者僅供沿革參考,請勿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