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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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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0 條
第 七 章 入國後之管理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70 條
最新修正:
2025-12-30
條文全文
雇主因故不能於本辦法規定期限內通知或申請者,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後,得於核准所定期限內,補行通知或申請。 前項補行通知或申請,就同一通知或申請案別,以一次為限。
第 69 條
第 7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