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回首頁
首頁
›
促進職業安全衛生文化獎勵及補助辦法
›
第 5 條
命令
促進職業安全衛生文化獎勵及補助辦法 第 5 條
最新修正:
2014-11-28
條文全文
本辦法獎勵範圍如下: 一、事業單位及有關團體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經評定成效優良者。 二、有關團體從事職業安全衛生研究發展、技術推廣或特定防災制度推展,經評定有具體成效者。 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應予獎勵者。
第 4 條
第 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