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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組織法
法律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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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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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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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正:
2014-01-29
第 1 條
勞動部為規劃與執行職業安全衛生、職業災害勞工保護、勞動檢查及監督相關業務,特設職…
第 2 條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 一、職業安全衛生政策規劃與法規之制(訂)定、修正、廢止及解釋…
第 3 條
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署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第 4 條
本署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第 5 條
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原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移入…
第 6 條
本法施行前,原勞保局隨業務移撥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其有關比照改任官職…
第 7 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