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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處務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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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條
命令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處務規程 第 5 條
最新修正:
2019-10-04
條文全文
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施政計畫與方案之彙辦、管制、考核及評估。 二、綜合業務資料之蒐集、分析及彙辦。 三、國際交流及合作事務之推動。 四、勞動監督檢查政策、法規與制度之研擬、推動及督導。 五、勞動檢查機構之監督及管理。 六、勞動檢查員專業知能訓練之規劃及推動。 七、勞動條件檢查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八、勞動條件宣導與輔導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九、勞動條件申訴案件之受理及管考。 十、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第 4 條
第 5-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