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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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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條
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第 6 條
條文內容
本標準所稱 ㎎/m^3 為每立方公尺毫克數,指溫度在攝氏二十五度、一大氣壓條件下,每立方公尺空氣中粒狀或氣狀有害物之毫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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