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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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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4-1 條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 54-1 條
第 一 節 通則
條文內容
未於國內設有戶籍者,其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依規定應檢附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得以親屬關係證明文件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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