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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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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8 條
第 七 節 死亡給付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 88 條
最新修正:
2025-01-06
條文全文
依本條例第六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扣除已領年金給付總額之差額者,應備下列書件: 一、老年給付差額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二、第八十六條第二款至第四款所定之文件。 前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於前項請領差額給付者,準用之。
第 87 條
第 89 條
相關函釋
2002-11-27
勞保二字第 0910057558-1 號令
有關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或其遺屬請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或被保險人死亡喪 葬津貼及遺屬津貼者
連結開啟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原文(新視窗)。標示「已廢止」者僅供沿革參考,請勿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