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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參加保險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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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命令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參加保險辦法 第 7 條
最新修正:
2022-03-09
條文全文
依本辦法辦理參加本保險者,其保險費率採單一費率。 前項保險費率於本辦法施行時,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最近一次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之平均費率辦理。 第一項保險費率,自施行之日起,每三年調整一次,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本辦法被保險人最近三年期間之保險實際收支情形及精算結果訂定,並公告之。
第 6 條
第 8 條
相關函釋
2024-11-14
勞動保 3字第 1130157899 號公告
勞動部公告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參加保險辦法」規 定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者,其保險費率為 0.15%
連結開啟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原文(新視窗)。標示「已廢止」者僅供沿革參考,請勿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