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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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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條
命令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 第 11 條
最新修正:
2022-03-14
條文全文
申請人未經保險人核定符合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資格證明,而逕為檢查者,保險人不予核付檢查費用。
第 10 條
第 1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