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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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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條
第 三 章 勞動事件及刑事案件必要費用之扶助
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 第 20 條
最新修正:
2025-12-15
條文全文
申請必要費用扶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扶助: 一、第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第六款、第八款或第九款規定。 二、不符合第十五條規定。 三、勞工勝訴所可能獲得之利益,小於必要費用。但對社會及公益有重大影響或意義者,不在此限。
第 19 條
第 2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