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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工作許可審查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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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工作許可審查收費標準
第 3 條
條文內容
前條所定人員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者,申請工作許可每件應繳納審查費新臺幣一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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