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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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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條
第 四 節 強度
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 18 條
最新修正:
2019-11-11
條文全文
吊籠工作台之底板材之強度,應以每平方公尺二、四五○牛頓以上之平均分佈荷重計算之。
第 17 條
第 1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