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四 章 附則

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 第 18 條

條文全文

為執行第三條所定各項措施,主管機關得審酌國際情勢對我國經濟、產業及勞工就業之影響範圍、程度,適時訂定實施要點或補助計畫推動辦理之。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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