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回首頁
首頁
›
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
›
第 9 條
第 二 章 職業訓練之補助
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 第 9 條
最新修正:
2023-09-04
條文全文
雇主於計畫執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該課程不予補助,並廢止原核定處分之全部或一部: 一、未經同意,自行變更部分訓練計畫書內容,或未依核定之訓練計畫書及課程進度實施訓練。 二、未於預定施訓日三日前登錄,或施訓日之次月十日前辦理訓練課程回報。 三、同一訓練課程,已接受其他政府機關補助。
第 8 條
第 10 條